|
编者按:据说装修有三大规律:钱基本花光、人基本累死、夫妻感情基本破裂,面对装修如此庞大的工程,家装公司总是在你不注意的时候给你来上阴险的一刀。真可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网友声音:
网友:zxc123 ip:113.25.*.*
2009年6月,我与东唐装饰临汾公司签订了委托装修合同,合同工期为两个月,施工时因管理不到位,干干停停,多次出现返工。工期从施工黄金季节拖延到不宜施工的寒冬腊月,主要施工内容,砌墙、墙面处理、补墙砖、贴壁纸等都是在严寒进行,施工质量根本无法保证。
开始装修之前,为方便装修期间运送材料,在小区办理装修手续时,按照物业要求,缴纳了400元电梯使用费。东唐装修合同中也列举了400元上楼费,在与东唐签订装修合同时,我对此提出异议。对方业务人员讲,考虑到个别小区不允许使用电梯运送材料,需人工搬运上楼,所以在合同范本中列入了上楼费。如果装修时允许电梯运送材料,结算时可以考虑退还。
12月中旬,面对许多施工瑕疵,面对东唐百般承诺,我办理了验收签字。目前工程已结束一月有余,针对退还上楼费问题多次与东唐沟通,但东唐公司找种种理由拒不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