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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剑生委员:让平等的法治环境成为保护民企的“牙齿”
2019-01-27 19:58:56    来源:黄河新闻网

高剑生委员作了题为《建设平等法治环境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发言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李渊 钱龙 实习记者侯明华) 1月27日下午,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16位省政协委员进行大会发言,围绕山西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进诤言、谋良策、出实招。

近几年,省委省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足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省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会长、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剑生认为,对标发达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仍然是山西的短板。

调研中,不少民营企业家直抒胸臆,他们需要是平等的保护,是法律制度性的、持续性的保护,是认真兑现、必须做到,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有牙齿的保护。但目前仍有一些政策不能一视同仁,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上不担当,在处理经济、社会事务中讲政策多,讲法律少。

不得不承认,民营企业家最害怕缺少法律保障,缺少法律制度支撑的投资和经营环境。而一旦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失去最基本的安全感,将会直接影响民营经济的发展。高委员认为,营商环境“优化”的本质是“法治化”,抓住法治化环境,就抓住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是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关键之举,是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破题之措,是对民营企业最有力的支持。

如何抓住法治化环境建设的核心要素优化营商环境,高剑生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是权利平等,让民营企业挺直腰杆。权利平等首先要让民营企业拥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市场参与权,因此,关乎市场竞争的政策,应当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其次,要做到行使权利平等。只有把民企当成自己人看待,民企权利平等行使才能落到实处。二是权利自治,让市场和契约发挥作用。政府要尊重民企作为市场主体所拥有的自治权,强化契约意识和保护交易流转顺畅的理念,强化权利清单制度建设。三是权利保护,让民营企业享受到公平正义。权利保护是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环境的保障要素。因此,解决民营企业的不安全感,让其挺起来、活起来,必须从保护民企正当权益做起,形成立法顾及民企正当诉求,司法执法保障公平公正,社会形成“一家人”共识的有效机制和强大合力,只有这样,山西的营商环境才会得到真正的优化,民营经济才能得以快速健康发展。

[ 编辑:李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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