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本网专稿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51-4045451
2018年山西法院行政案件十大典型案例出炉
编辑:周昱丽    2019-05-07 16:09:46    来源: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周昱丽)5月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案例涉及市县镇政府、土地资源、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领域,涉及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登记、行政确认、行政处理、履行职责以及公益诉讼等多种类型。

记者注意到,这次公布的十大案例中,有判决,有裁定,还有调解书,结案方式比较丰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魏佩芬介绍,十个案例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七个,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四个,胜诉的三个;以裁定方式结案的两个;另外还有一个以行政调解书方式结案。法院通过不同的裁判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有力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于推进法治山西、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公布的盂县宝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诉盂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案,盂县环保局发现宝地公司生产活动涉嫌环境违法时,能够依法及时制作现场笔录并多方固定证据,夯实了证据基础,对认定该公司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实发挥了关键作用,为之后的处罚决定提供了可靠的事实依据,该执法取证行为值得肯定。法院通过肯定性裁判,支持各级环保部门重拳治污,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家园提供了可靠保障。

公布的张某等八人诉村委会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张某等八人认为村委会不召开村民会议并制定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分案,属于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履行法定职责。法院认为,张某等八人诉请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讨论并制定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方案,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村民委员会自治权,并非行政管理权,其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村委会不是本案适格被告,遂裁定驳回张某等八人的起诉。

 

 


  • 黄河新闻网手机版

  • 黄河新闻网官方微信

  • 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
  相关链接

手机黄河新闻网 我要啦免费统计
www.s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