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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涉旅文物“两权分离”必须引进“孝子”
2019-06-27 20:35:59    来源: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李渊)6月27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文物局局长雷建国,省文物局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宁立新,省文物局副局长赵曙光,就《关于涉旅文物保护单位“两权分离”改革的意见》进行深入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省文物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涉旅文物保护单位“两权分离”改革的意见》。“两权分离”是指文物保护单位在坚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意见》提出继续深化第一批已改革的13处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完成第二批50处涉旅文保单位“两权分离”改革。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探索并推进全省涉旅文保单位两权分离改革。

涉旅文物保护单位“两权分离”改革,谁都可以介入吗?省文物局副局长赵曙光回答:“我们会选择相对有经验、有实力、有品位、有远见、有情怀的社会资本开展合作,同时我们将优先支持本地企业参与运营”、“这些百年千年的文物视同老爷爷老奶奶,必须引进‘孝子’,而不应该是‘逆子’。这些文物会随着我们,并由我们传承到子孙后代手里,让他们承载的思想、文化、艺术和精神滋养我们的后代,成为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力量,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必须担当。”

下一步,涉旅文物保护单位“两权分离”改革将围绕以下任务:一是厘清主体权责,明确了管理主体和经营主体各自的权责;二是做好经营发展规划,更好地传播文物价值,拓展文物利用方式,做好相关部门、行业的统筹对接;三是创新改革模式,除省政府确定的几种改革模式,还可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物单位开发利用;四是引进培育市场主体,政府及其部门要对经营主体的能力、资信严格把关;五是分类推进改革,对不同体量、不同地区、不同产权的涉旅文物保护单位,采取不同的开发利用方式,确保文物价值得到完全发挥。

这个《意见》的出台,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以前权责不清、底线不明、运营期短权益得不到保障、合作有顾虑等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措施。在坚持文物保护利用红线和底线的前提下,政府全面统筹、部门积极配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通过“两权分离”改革,真正发挥文物资源独特优势,让文物活起来,实现为经济社会全局发展输送动能。

[ 编辑:李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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