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八号)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山西省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9月27日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和
《山西省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9年9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1999年8月16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废止2001年9月29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0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的《山西省盐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