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_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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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编辑:周昱丽    2019-11-29 21:56:09    来源: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周昱丽)11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作新闻发布,修订后的《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是1997年9月根据1996年5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制定的。条例实施以来,对我省加快技术市场建设,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经费投入不足、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机制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等方面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导致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研人员积极性不高,科技成果难以进入市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同时,我省需要贯彻落实国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新的法律和政策,也需要用地方立法的形式进一步固化我省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政策创新和实践经验。”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刘有智说。

因此,已实施二十多年的条例亟需修改完善,以法治手段保障、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环境,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高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发展。

修订后的条例共6章39条,即总则、组织实施、保障措施、技术权益、法律责任、附则。

条例突出并细化上位法的6大亮点:保障科研人员50%的收益下限;科技成果处置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下放;强化了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支持建设公共研究开发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多元化;减政放权、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等。

同时,条例还注重体现山西特色。如第7条归纳八项具有我省特点的事项,将其纳入优先支持范畴。包括能够调整经济结构,提高企业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有利于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能够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为能源革命提供技术支撑的;能够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显著提升生态环境建设质量的;能够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加快农村经济社会进步的;能够提高公共医疗水平、保障食品安全,改善民生的;能够促进和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利于传承和创新优秀传统文化的;能够显著提高国家安全能力和提升公共安全水平的;其他需要优先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此外,条例还注重总结经验,归纳、固化我省已出台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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