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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12月13日实施
编辑:周昱丽    2019-12-12 15:27:33    来源: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周昱丽)12月12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马双喜,山西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处长彭德全深入解读《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10月26日,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于11月13日正式印发。这是我省打造双创升级版,持续深化全省“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措施》明确,12月13日正式实施。

《措施》主要包括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增强金融支持双创作用升级、加强人才支撑智力升级、营造良好双创生态环境等5大部分,共提出20条政策措施。这些措施既充分体现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最新要求,又积极吸收借鉴外省好的做法,是近年来我省支持创新创业发展政策措施中“含金量”“含新量”最高的政策文件。

《措施》强调通过推动创新动力升级形成全省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强调高质量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和高效顺畅的要素供给机制是推动双创升级发展的关键所在;体现了“放管服效”改革对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性,为打造双创升级版提供了制度保障。而针对创新创业失败率高、风险大的问题,《措施》也从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一方面,强调正向激励,鼓励创新创业。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加大技术研发研发投入力度,提高奖励额度;加大创业投资、财政资金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提高对上市企业的奖励力度;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和特事特办的引进办法,支持引进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提升创业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积极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小微创业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小微企业市场的抗风险能力。

另一方面,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消除双创后顾之忧。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实施创新项目及国企改革过程中,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发生问题的,客观公正作出审计评价和处理,属于改革创新合理容错的,予以免责;允许种子投资基金最高50%的投资金额失败容错率,风险投资基金最高30%的投资金额失败容错率,着力解决基金公司不敢投问题。这两条实际上这就是要鼓励创新、宽容失败。

“希望以此为突破口,一举打破双创领域合理容错难的坚冰,今后各有关部门能够出台更多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具体举措,让合理容错机制真正成为支持和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强有力后盾。”马双喜说。

下一步,省科技厅也将深入贯彻落实《措施》,加大对我省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支持力度,提升双创孵化平台的孵化服务能力;引导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打造“双创升级版”;推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机构,提供专业化孵化服务,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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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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