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钱龙)“这次省委政法委出台《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对做好全省检察工作提出了更实目标、更高要求,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努力‘跟得上’‘落得实’。”4月17日,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表示,为确保省委政法委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省人民检察院将采取三方面措施。
一是新理念引领。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省人民检察院将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将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等要求落实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办案中绝不搞一刀切、一风吹,而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科学把握司法政策,合理发挥检察职权,努力通过办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促进发展。
二是求极致态度。检察机关办案绝不止步于“结案了事”,而要追求解决问题。对于服务企业发展,省人民检察院已经启动“十个一”专项行动,努力通过送法入企、风险指引、帮助补漏建制、协调解决困难等方式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下一步,省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负责任、求极致的工作态度,把省委政法委部署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三是“三个效果”标准。省人民检察院将要求各级院检察长带头办理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各类案件,轻轻重重,当宽则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交流会,及时发布服务发展典型案例,为全省检察人员提供办案指引。
“全省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将省委政法委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向省委和人民群众交出合格答卷。”崔国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