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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整治便利店噪音扰民 群众满意不烦心
2021-04-21 08:34:21    来源: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钱龙)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守护群众平安,是太原公安的职责与担当。近日,为有效治理噪音污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安静的生活环境需要,太原公安对便利店噪音扰民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

4月8日,在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反映的“太原市城区便利店存在噪音问题”的通报后,太原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食药环侦支队会同治安支队开展工作。4月9日和4月19日分别对唐久公司、金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立行立改,消除噪音扰民现象。要求其在日常营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等相关法律及标准规定,依法规范经营活动。同时,当场告诫唐久公司、金虎公司相关负责人,如拒不改正噪音扰民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约谈结束后,该两家公司立即展开全面整改,要求全部门店关停户外广播宣传。与此同时,太原市公安局展开全面排查,截至4月19日18时,共出动警力2234人次,排查唐久便利店677家,金虎便利店486家,发现问题警告65家、责令降低或关闭扰民噪音16家、收缴喇叭17家,当场下达处罚2家,使得困扰群众的噪音问题终于得到了有效及时解决。

在责令各门店关停户外广播宣传的基础上,太原市公安局还持续部署社区民警、巡逻民警每日对辖区内的便利店、药店、超市等场所展开巡查,实施噪音污染防治常态化管控,切实把解决噪音问题作为一项民生重点工作常抓不懈,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不受噪音污染影响。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环境噪音最高限值为55分贝,夜间环境噪音最高限值为45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环境噪音最高限值为60分贝,夜间环境噪音最高限值为50分贝。对噪音扰民情况太原警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将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辑:钱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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