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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石楼:检察官“上门办案”为民解忧
2021-06-16 08:41:49    来源:

编者按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党正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黄河新闻网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聚焦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结合工作实际,立足本职岗位,察民情访民意,着力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的典型做法和先进事迹,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见实见效。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记者王鹏)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石楼县人民检察院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开展检察官“上门办案”。针对年迈体弱、腿脚不便、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等案件当事人提供上门办案服务,针对部分群众不懂政策不知法的现实需要,将公开听证开到群众家门口,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加强普法宣传,让田间地头的农民知法、懂法、不犯法。

当好民营企业的“老娘舅”。贯彻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40条”,贯彻少捕慎诉和平等保护理念,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程度减少办案活动对企业合法权益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持续深入开展检察长走访包联企业活动。举办检察开放日、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开展法治讲座、走访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听取意见建议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搭建为民服务“连心桥”。以走访、座谈、宣讲、检察开放日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

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者”。依托办案有力打击高空抛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守护群众“脚底下安全”,开展窨井盖缺损等影响群众出行安全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坚持常态化开展“舌尖上的安全”回头看活动。

倾情守护少年儿童。推动法治副校长6月底前深入全县中小学开展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学习《民法典》等专题法治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根据各级人大代表建议积极开展校园周边香烟销售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全方位宣传公开检察职能、工作流程、程序信息、法律文书、工作动态等,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编辑:侯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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