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须 知

    网络敲诈,主要是指以在互联网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负面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以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负面信息,既包括采编、集纳、发布、转载、删除负面信息,也包括置顶、下沉、稀释负面信息。在实践中,网络敲诈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是“不给钱就发稿上帖”、“给钱就撤稿删帖”。

    有偿删帖,主要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删除、下沉、稀释网上信息的行为。

    一、 举报重点

    根据“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公布六项举报重点:

    1、举报以“晋ICP”备案的网站发布或集纳负面信息,直接或者通过公关公司以删帖为条件,索取财物的;

    2、举报网站以发“核稿函”形式,以不报道负面信息为条件,向省内单位或个人索取广告费、合作费、赞助费的;

    3、举报网站以合作为名,将涉晋地方频道外包给公司或个人,收取承包费,为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提供平台的;

    4、举报以网络维权、监督、揭黑为名,或冒用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名义,开设以“晋ICP”备案的非法网站,集纳负面信息,通过发帖、删帖索取财物的;

    5、举报互动社区、社交网络账号违规开设以“山西”及山西省内行政区域名称为名头,或以传播涉晋负面信息为要挟,向单位或个人索取财物的;

    6、举报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以上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

    二、举报材料

    为保证您的举报信息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请您举报时注意尽可能提供以下材料(我们鼓励实名举报,承诺对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1、举报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地域(省市)、通讯地址、邮编;

    2、被举报人(含单位)信息:姓名或单位、联系方式;

    3、被举报网站信息:网站名称、信息所在详细网址;

    4、举报内容;

    5、附件:涉嫌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录音、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证据材料。

    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351-4045403

    网络举报:请点击“我要举报”按钮进行在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