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汾湘】:

  (六)加强动物防疫保障。一是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财政保障责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动物防疫工作财政保障机制,将动物疫病预防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经费、动物疫苗冷链体系建设经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经费、动物以及动物产品检疫、检测经费、病死动物以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工本费等列入财政预算。 二是明确了村级防疫员的待遇问题。《条例》规定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所需工作补贴经费,逐步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贴标准。三是明确了防疫补偿制度。《条例》规定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动物、销毁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的,依法实施强制免疫、疫病监测采集样品造成动物应激反应死亡的,对养殖、屠宰环节产生的病死猪、牛、羊、禽类及其病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三种情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

[12-21 11:10]
【蔡汾湘】:

《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共7章40条,依次是总则、扶贫对象、扶贫措施、资金和项目、监督与考核、法律责任、附则。条例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

[12-21 11:11]
【蔡汾湘】:

 (一)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具体实施”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要求,条例规定了省、市、县、乡人民政府以及村委会分别承担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县级以上扶贫开发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同时还确立了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

[12-21 11:11]
【蔡汾湘】:

 (二)明确规定了扶贫对象的范围,识别和退出程序

条例规定:扶贫对象,是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识别确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国家、省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和退出认定机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对扶贫对象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12-21 11:11]
【新闻发布会现场】:

《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和《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新闻发布会于2017年12月21日举行,黄河新闻网正在现场进行图文直播。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12-21 11:11]
【蔡汾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扶贫对象应当如实提供建档立卡所需信息及相关资料。

 对扶贫对象规定的要求是: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主动参加扶贫开发活动,实现增收脱贫。

[12-21 11:12]
【蔡汾湘】:

(三)明确规定了扶贫开发的各项措施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的培训和转移就业、扶持贫困地区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育扶贫和医疗扶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制定贫困地区人才激励政策和人才培养计划、完善社会扶贫激励机制,条例都作出了规定。

[12-21 11:12]
【蔡汾湘】:

 条例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因地制宜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工程,支持贫困户、贫困村发展特色农业、光伏、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建立健全带动贫困户、贫困村脱贫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

[12-21 11:13]
【蔡汾湘】:

 (四)明确规定了扶贫资金和项目的来源、管理和监督

要求加大投入、统筹整合、实行公示制度、建立项目管护运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农村扶贫开发资金和物资;不得滞留、截留、侵占、挪用和贪污农村扶贫开发资金。

[12-21 11:15]
【蔡汾湘】:

 (五)明确规定了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条例规定,财政、审计、扶贫等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对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扶贫开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年度扶贫开发重大项目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重点督办,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12-21 11:15]
【蔡汾湘】: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予以通报。

省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12-21 11:15]
【蔡汾湘】:

 (六)明确规定了违反条例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条例规定的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主要包括7种:

一是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扶贫对象资格和农村扶贫开发资金和物资的;

二是贫困村或者贫困户未按照规定实施农村扶贫开发项目的。

三是未按照规定使用农村扶贫开发资金、实施农村扶贫开发项目的;

四是滞留、截留、侵占、挪用和贪污农村扶贫开发资金的;

五是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搞虚假脱贫的;

[12-21 11:16]
【蔡汾湘】:

六是非法占用、擅自处置或者毁坏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设施、设备及其它资产的;

七是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12-21 11:16]
【冯改朵】:

 下面,请关建勋厅长就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条例发言;

[12-21 11:17]
【关建勋】: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强烈愿望,标志着我省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进入了依法防疫、依法治疫的新阶段。下面,我代表省农业厅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条例》,着力推进我省畜牧业健康发展谈三点意见。

[12-21 11:17]
【关建勋】:

 我们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和组织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促使全省畜牧兽医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法规条文、掌握核心要义,加深对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准确全面地贯彻执行好《条例》。

[12-21 11:18]
【关建勋】:

 一、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山西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将原《条例》的滞后性内容作了修改,增加了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和预警、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内容,突出了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强化了动物防疫义务和保障措施,适应了我省新的动物防疫形势需要,是我省运用法治手段保障和推进动物防疫工作的一个重大举措,对巩固和提升我省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保障养殖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21 11:18]
【关建勋】:

 二、广泛发动,深入宣传《条例》

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一懂两爱”(即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宣传贯彻、省市县农业大调研等活动,广泛宣传《条例》,营造学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12-21 11:19]
【关建勋】:

 一是把《条例》的宣传贯彻列入2018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结合“七五”普法、科技下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深入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大力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2-21 11:19]
【关建勋】:

 二是针对动物防疫专业性要求高的特点和农民群众的接受程度,举办现场咨询、以案释法等活动,使养殖场(户)既明了自己享有的合法权益,又清楚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积极主动配合我们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和监督管理工作,形成防控合力。

[12-21 11:19]
【省农业厅厅长关建勋对条例作解读】:

《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和《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新闻发布会于2017年12月21日举行,黄河新闻网正在现场进行图文直播。图为省农业厅厅长关建勋对条例作解读。

 

[12-21 11:23]
【关建勋】:

 三是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杂志、报纸等媒体优势,开展“互联网+农业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农业部门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农业公众微信、“12316”三农服务平台、手机短信等新媒体,拓展普法宣传渠道,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提高普法宣传实效,掀起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高潮。

[12-21 11:20]
【关建勋】:

 三、强化措施,全面落实《条例》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根据《条例》规定,加快制定出台配套的规章制度,构建一套符合省情、体现综合防控的制度体系。

[12-21 11:20]
【关建勋】:

 要按照农业部近日出台的《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主体多元、供给充足、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的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体系,提升我省兽医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12-21 11:20]
【关建勋】:

 要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加强对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强制免疫、监测预警、检疫监管、净化消灭、应急处置、先打后补、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工作力度,有效防控各类动物疫病。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严厉打击各类动物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加强与公安、卫生计生、环保、工商、食药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完善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法规的震慑作用。

[12-21 11:21]
【关建勋】:

 总之,我们一定要抓住《条例》修订并颁布实施的机遇,依法依规大力推进动物防疫工作,为全省畜牧业健康发展以及公共卫生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12-21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