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照”陷入连环诉讼再添谜团
就在人们对演变为意气之争的真伪辩论失去兴趣时,有人拿起了“理性的法律武器”。
11月7日,郝劲松向山西省定襄县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请求法院判决周正龙就伪造华南虎照片并通过媒体发布欺骗新闻一事向他书面道歉,澄清事实,并就造成的精神伤害,赔偿人民币1元。
获悉此事后,周正龙的第一反应是“不可理解”,“我这个事省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可了的,他应该找省里,找我干啥?”
陕西省林业厅的关克在得知周正龙成了被告的消息后很惊讶,他说,此事“夸张”,是“天方夜谭”。王万云则表示,“起诉是他的自由,他的权利”,“我们不怕,让他们起诉,我们不会理睬这个事情”,“他们要起诉周正龙,他们就要举证,证明我们是假的。我们不用证明我们是真的”。
而对于关注这一事件的普通百姓来说,这一诉讼行为让这场风波更加扑朔迷离,一位受访者用“谜团一堆”来形容自己的感受。
“郝劲松为何要起诉周正龙”是很多人的第一个疑问。郝劲松告诉记者,“虎照风波”发生以来,虽然质疑之声此起彼伏,但并没有一个权威机构给出明确的答复。他认为,法律是一面明镜,只有通过法律的程序和手段来辨析,孰真孰假,才能大白天下。他提起诉讼,就是想让人们得到一个权威的结论,以释惑疑。
那么,起诉地点为何是在山西省定襄县法院呢?郝劲松解释说,他最近回老家定襄探亲,在此期间了解了华南虎照片的事情,他感到被周正龙欺骗、精神受到伤害。定襄应是侵权结果的发生地,于是他在定襄法院起诉。
郝劲松的诉讼理由又是什么呢?“虽然我国法律中并没有相关具体的规定,作为千千万万曾经看过并相信华南虎照片的受害者之一,我有权起诉周正龙的欺骗行为。因为受到了周正龙欺骗,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失,故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郝劲松对记者说。
法院能否受理郝劲松的起诉?他的诉讼理由能不能站住脚?这两个问题是很多人心中最大的疑问。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劲松认为,郝劲松这一诉讼在法理上没有什么问题。“受理的可能性有,但不被受理的可能性肯定更大。即便受理,胜诉的可能性在权威结论没出来之前,应该没有。”
“郝劲松没有起诉的权利。”北京丰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党波的态度很鲜明,他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该案中原告和被告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被告并没有向原告提供有关华南虎的照片或信息的义务,双方也不存在直接的提供相关信息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先不论被告所提供的照片和信息是否属实,被告的行为和郝劲松的损害之间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郝劲松获取真实信息的权利谈不上被侵犯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敏认为,郝劲松是华南虎照片的间接利害关系方,而不是直接利害关系人,因为中国没有公益诉讼制度,所以他的起诉恐怕很难获得支持。而郝劲松只有在起诉获得支持的条件下,才可以对华南虎照片申请司法鉴定。
对于诉讼理由能不能站住脚,郝劲松自己则用了一个“扯”字。他告诉记者,自己作为千千万万看过并相信华南虎照片的受害者之一,起诉周正龙能扯上关系。但对于法院会不会受理,郝劲松没有十足的把握,他说,定襄县法院是一个小法院,法院可能没有力量也不愿意去揽这个备受公众关注的官司。
据媒体报道,定襄县法院办公室一名女工作人员在7日下午称,接到起诉书后,法院立案庭立即为此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是否立案,目前这个会已开完,具体情况需向立案庭求证。有记者曾多次拨打立案庭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就在郝劲松起诉之后,周正龙于12日表示,对于中科院植物所研究员傅德志提出的一系列针对自己的言论,等这场风波平息后会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周正龙认为,傅德志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二:一是在没有实地调查的前提下“诬蔑”自己造假;二是,无端诬陷自己要去“投案自首”,这是对他人格的极大侮辱。
再升级
拍虎者和陕西省林业厅被举报
就在公众极力拨开罩在虎照之上的层层疑团之时,风波再度升级。
11月8日下午,郝劲松正式向国家林业局举报陕西省林业厅和周正龙。
郝劲松认为,周正龙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用一个“纸老虎”冒充真老虎进行系列拍摄行为,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用照片和胶卷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已涉嫌诈骗罪。而陕西省林业厅未能进行仔细调查研究,便仓促认定周正龙所拍摄照片上的老虎为野生华南虎活体并以官方形式向社会公布,误导民众,涉嫌失职。
那么,如果照片是假的,周正龙应该负什么责任?陕西省林业厅作为公布者又该负什么责任呢?
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出,如果照片作假属于周正龙的个人行为,那么他已经涉嫌骗取国家财产,当地公安和检察机关就应介入。不仅两万元的奖金应该追缴,周正龙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此过程中,当地林业机构在组织专家鉴定时也存在失察和失职问题,有关人员也要承担责任。如果周正龙的造假行为是有人授意和指使,那么也要追究授意和指使者的相关责任。
继续升级
行政复议申请“将军”国家林业局
至此,郝劲松仍不想“罢休”,11月12日,他向国家林业局寄交了对华南虎照片进行鉴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郝劲松解释说,之所以提出行政复议,是因为8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称:“国家林业局之所以没有对华南虎照片进行鉴定,是因为目前还没有接到针对华南虎照片要求鉴定的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知道了国家林业局的难处,为配合国家林业局更好地工作,为了让真相早一天大白于天下,特此提出行政复议。”郝劲松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这样写道。
郝劲松向国家林业局提出了几项请求:请求国家林业局委托专业机构对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和胶卷进行鉴定;请求国家林业局撤销陕西省林业厅依据虎照和胶卷而认定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这一行政行为;请求撤销陕西省林业厅向社会公布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这一行政行为并责令陕西省林业厅就此作出新的行政行为。
郝劲松告诉记者,行政复议申请按快递时间推算,12日下午应该已经送至国家林业局。然而记者今天联系国家林业局时,有关人士答复还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果行政复议期内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或不予回复,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天内,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65天后如果国家林业局未予受理作出答复,我将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林业局提起诉讼。”郝劲松说,作为中国公民,他是这一行政行为的行政相对人,有权利、也有责任提出行政复议。
然而,在北京律师张晓天的眼里,郝劲松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容乐观。张晓天告诉记者,行政复议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政相对人,即复议申请人必须与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
有媒体报道,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今天上午表示,对照片的真假进行认证不属于他们的工作范围,他们最关注的还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情况,因此也没必要在(照片)这件事上面消耗过多精力。
反思
法律途径能否终结“虎照”风波
华南虎照片事件似乎陷入了“山重水复”的境况,那么,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我们该以什么态度去面对风波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敏指出,此事已成公共事件,有关部门有必要给公众一个交待,关键问题是由谁启动重新鉴定,而目前几家行政部门似乎都在回避。
王敏分析说,陕西省林业厅具有启动重新鉴定的主体资格。因为周正龙凭借照片领走了林业部门两万元奖金,林业部门若通过重新鉴定发现照片是伪造的,可以追回被骗的奖金。但如果当地林业部门与周正龙形成了某种“利益共同体”,一旦查清照片系伪造,林业部门也会利益受损,因此,林业部门缺乏重新鉴定的动力。
王敏说,作为陕西省林业厅的直接主管机关———陕西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也具有启动鉴定的主体资格。从行政伦理上讲,二者负有主动监督下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职责的义务,在公众对陕西省林业厅的结论有疑虑时,有责任主动介入调查,给公众一个说法。然而,国家林业局认为“照片本身真假并不重要”,而陕西省政府至今未见表态。
最后,作为最想知道真相的社会公众,在法律上却只能作为启动重新鉴定的“可能”主体。“按照目前的法律,只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才有资格启动监督程序,而一般公众只能望之兴叹,因为法律没有赋予公民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王敏说,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我们似乎陷入了困境。
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