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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份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予以公布
2021-04-09 15:03:07    来源:黄河新闻网

关于公布2021年三月份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的通知

各市消防救援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推动社会单位和个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山西省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晋公消〔2013〕59号),经各市消防救援支队初核,并提总队审核,现将全省2021年三月份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2021年三月份山西省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表/data/attachement/xls/site2/20210409/00e0662ad3a521da44d807.xls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 编辑:消防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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