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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力量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2022-12-01 17:37:15    来源:山西日报

“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餐饮浪费与中华民族崇尚节俭的传统美德、党的优良作风格格不入。1月15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下称《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用法治力量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风尚,我省迈出了重要一步。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和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深刻指出“餐饮浪费现象,触目惊心、令人痛心”,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牢记嘱托、扛起使命,立法中,我省坚持法治法德相结合,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突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了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并将宣传教育引导贯穿全过程。

先行立法,是为更好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光盘行动”深入人心,“舌尖上的浪费”有所改观,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餐饮浪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当前,一些地方餐饮浪费现象依然存在,既危害粮食安全,也有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刚性兑现奖惩,不断将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引向深入。

一米一粟来之不易,爱粮节粮人人有责。餐饮浪费涉及餐饮服务、消费、监管各个环节,以及家庭、学校、社会等各类主体,只是抓某一方面很难奏效,必须系统治理。要让每个人认识到,虽然吃什么、吃多少是自身的权利,但餐饮浪费是对社会资源的侵害、公共利益的威胁,理应纳入到法律层面规制。我省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特别是针对存在问题,在立法中围绕各环节作出针对性规定,明确各主体行为规范,可操作性极强。

我省学校食堂反餐饮浪费收到了良好效果,事实证明,供给侧发力抵制餐饮浪费,根本在于使其增强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意识,能够按照实际消费需求和厉行节约要求多样化配置餐量、设置菜品。同时,还要主动提醒消费者理性订餐、合理消费,决不能受经营利益驱使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甚至设置最低消费标准。《规定》把解决餐饮供给方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从宣传提示、菜品设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方面提出硬杠杠,无疑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要推动餐饮消费者厉行节约、形成节约风尚。“舌尖上的浪费”难以根除,主要表现在举办婚宴、寿宴、生日宴、升学宴、商务宴、聚会宴等事件性宴席中,因为讲排场、比阔气,餐饮浪费现象尤为突出。《规定》明确了家庭、个人、宴会举办者必须履行的责任,聚餐、宴席者应合理点餐、适量取餐、文明用餐、打包剩餐,同时清晰界定了相关执法部门职责,明确了具体的处罚依据,这无疑值得期待。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规定》从提出制定到审议通过不到三个月,不分章节一共26条,体现了“小快灵”。省人大常委会带头落实,省两会期间要将《规定》单行本印发全体代表和工作人员,在会场和驻地摆放展板、张贴宣传画,会议用餐严格落实法规要求。政府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普法教育,出台餐饮企业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标准。树牢文明餐饮消费理念是根本,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餐饮行业自律作用,方方面面形成强大合力、发挥协同效应,我们就一定能够依法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记者 徐补生

[编辑:孙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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