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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张文玲代表:完善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多元社会救助协同机制
2023-01-14 22:39:41    来源: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江建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重要途径。1月14日,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一份由人大代表张文玲提出的“完善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多元社会救助协同机制 充分保障因案受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建议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最高检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能动履职,努力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独特功效,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救助行动,加强了对涉案未成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及军人军属、困难妇女等因案受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关怀,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与此同时,随着司法救助办案规模逐年稳步提升,也暴露出了一些司法救助线索来源渠道相对单一、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配套机制尚需完善、司法救助资金审批核拨较慢等问题,因此人大代表张文玲在制度机制层面提出一些建议,以帮助我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功效能够充分发挥。她提出:

完善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工作机制。检察机关要落实“应救助尽救助”工作原则,加强与法院、公安、信访、民政、劳动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日常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工作网络,努力构建多部门、全社会共同参与、协作配合的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格局。

加强司法救助与其它救助扶困方式的协同配套。对受领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较大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要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衔接配合机制,以多元化救助手段合力帮助当事人实现真正脱困解难,提升救助实效。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农村地区当事人,要与乡村振兴等部门加强联系,争取纳入贫困监测,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对因案受困的城镇当事人,要与人社、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人民团体积极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帮助提供社会救助、就业岗位,保障其家庭基本经济来源;对因案受伤急需救治的当事人,要积极商请医院、红十字会、残联等单位加大诊疗和康复保障力度;对因案受害的未成年人,要积极会同教育机构和心理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助学关爱和心理疏导,经过全社会努力,以多元救助方式共同起有序衔接、密切配合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加强司法救助资金保障,提高救助资金审批效率。建议政府财政部门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制订司法救助财政保障实施办法,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慈善机构设立司法救助公益基金,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建立个案救助财政便捷审批流程,加快资金核拨速度。有条件的地区应在每年年初即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专项预算并及时下拨,保障检察机关及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切实为因案受害弱势群体救急解难。

[编辑:江建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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