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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3-09-27 09:05:28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不断释放一抓到底、一刻不松的强烈信号,近日,临汾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 临汾市霍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计军亚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7月至2021年3月,计军亚多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私家车供其日常使用,并在本单位报销上述车辆的燃油、维修保养等费用共计49.2万余元。此外,计军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计军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刘军违规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亲属宴请问题。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刘军在该院办理相关人员的刑事案件过程中,先后4次接受犯罪嫌疑人亲属宴请,在外出调研期间,要求犯罪嫌疑人亲属给其安排车辆并支付饭费3000元。此外,刘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刘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临汾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二级主任科员王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20年,王锋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红酒、购物卡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2.1万元。2022年9月,王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临汾市浮山县北王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范博违规举办“生日宴”收受礼金问题。2023年2月,范博为其子操办周岁“生日宴”,违规邀请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8300元。2023年3月,范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汾市纪委监委)

[编辑: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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