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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出台两大文件 护航生态环境保护
2024-02-29 11:49:59    来源: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牛牧瑶)近年来,太原市锚定环境空气质量“退后十”和“一泓清水入黄河”目标,连续出台《太原市“ 一泓清水入黄河” 攻坚行动方案》《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修订),全力护航生态环境保护。

2023年11月30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太原市“ 一泓清水入黄河” 攻坚行动方案》,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水资源约束、水生态修复,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形成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的强大内生动力和稳定成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明确提出,要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与整治,建立水环境巡查队伍,加强汾河流域环保执法检查,持续深入开展“清四乱”“清河”整治,并启动十大攻坚行动。一是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攻坚行动,二是开展城镇污水厂提质攻坚行动,三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行动,四是开展汛期水质管控攻坚行动,五是开展太榆退水渠治理攻坚行动,六是开展杨兴河治理攻坚行动,七是开展河西南部退水渠和清水河治理攻坚行动,八是开展东、西暗涵治理攻坚行动,九是开展城乡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十是开展农田灌溉节水攻坚行动。

2024年1月25日,新修订的《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正式对外发布。新修订的《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预警更加严格,将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预警。同时分三个响应级别,增加了“橙色预警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在岗指挥;红色预警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在岗指挥”的要求。新修订的《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首次增设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对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增设预警启动条件。

此外,新修订的《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机动车限行措施也作了规定。在启动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的情况下,根据大气污染程度,市区可实施机动车(不含新能源车、营运类载客汽车)指定号段限行。

[编辑:牛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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