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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山西分公司: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都有哪些?
2024-04-29 17:22:48    来源:黄河新闻网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基本权益,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

1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金融产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2 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金融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3 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的金融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金融机构的强制交易。

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4 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5 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消费过程中,非因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有依法向金融机构要求赔偿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6 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消费者有权接受关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特征、交易流程等金融知识的教育,以及权益收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等知识的教育。

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7 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等得到尊重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8 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编辑:韩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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