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4〕14号) 显示,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员因修改公司章程未报监管部门批准;未向监管部门报告董事辞职情况;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新增办公职场;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欺骗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未按规定为公司保险销售人员办理执业登记;未按规定进行电话回访;关联交易管控不严;财务管理薄弱等被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等,对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55万元;对李浩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喻杰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冯晗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对汤定宇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对侯蓓蓓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夏如雪警告并处罚款21万元;对WANGWEI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熊晓朝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