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甘金监行处〔2024〕68号)显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因未尽职审查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的真实性被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行政处罚决定: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处以40万元罚款;对周志宏(时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总经理)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杨威(时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