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衡金罚决字〔2024〕1号)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邑支公司编制虚假资料被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行政处罚决定: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邑支公司罚款15万元; 对当事人张旭(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邑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