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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定》出台
2025-09-29 16:50:24    来源: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牛牧瑶)9月29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新闻发布。《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第一部分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我省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思想,强调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发展,因地制宜发展以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新质生产力。第二条结合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35年远景目标,立足我省实际,提出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要目标任务,包括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高,逐步形成体现山西特点、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等三个方面。

第二部分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路径。包括: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聚焦能源转型、产业升级、适度多元发展,扎实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着力推进发展方式创新。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深化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加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合理流动工作机制,培育引进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不断夯实转型发展人才支撑。

第三部分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保障措施。明确了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的职责,明确了人大在有关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中的职责,并号召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发展新质生产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段宝燕介绍说,《决定》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具有山西特色的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举措。例如,在科技创新方面,强调要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能源领域创新技术突破,加强现代煤化工、煤层气、煤机装备、铝镁合金、碳纤维、氢能、储能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在产业创新方面,强调要推动煤炭清洁低碳发展、多元化利用、综合储运,做强“绿色能源+”和绿电新优势,支持焦化产业绿色化差异化高端化发展、钢铁产业集聚升级、化工产业精细延伸发展等。

[编辑:牛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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