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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环保社会组织培训交流活动在大同举办
2026-06-15 17:45:31    来源: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侯津刚)提升专业能力、深化行业交流、共促环保协同,2026年6月10日至12日,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主办,山西禾伴公益服务中心承办,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与晋青可持续发展公益服务中心共同协办的“环保社会组织培训交流活动(四期)”在山西大同举办。

活动以“环境法律和适应气候变化”为主题,汇聚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75家环保社会组织、90余名环保从业者参与,围绕生态环境法典运用、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适应项目实操、机构合规管理、国际环保合作五个方向,旨在破解当前行业发展与一线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增进跨区域交流合作,为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凝聚社会环保合力。

开班授课紧扣气候适应主线,从宏观政策、公众宣教、生态保护、基层落地多维度层层铺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副理事长汪劲对《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亮点与主要规定进行深入解析,帮助社会组织更好理解国家环境法治体系。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政策法规部副主任周泽宇围绕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主题系统解读国内相关政策框架、实施成效与各级落地举措,为基层实践难题指明解决思路。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党委委员、教育室主任祝真旭则结合实例详解当下环境教育的实践路径,旨在帮助环保组织系统掌握环境教育的发展规律与落地路径,提升其在各地开展环境教育的专业能力。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崔鹏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从政策要求、科普宣教、生态产品、产业融合四大维度展开讲解,结合各地实操项目,分享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新疆山水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中心项目主管谢红梅、广东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项目高级经理陈庆分别结合阿尔泰山牧区韧性社区建设、城市社区气候安全与健康行动,分享不同地域应对气候变化的落地经验,为各地机构提供可借鉴的实操范本。

长江与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态安全事关流域永续发展。宁波大学特聘教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法案室主任翟勇结合《黄河保护法》与《长江保护法》,梳理了流域立法与制度创新的系统思维,强调环保社会组织在参与流域水环境治理时,要多关注系统性与效率。晋青可持续发展公益服务中心理事长王晓军则带领学员深挖护河实践空间,推动社会组织在跨区域河流保护议题上形成协作共识与具体的行动框架。

培训配套进行实地研学与项目共创,学员分别前往熊猫电站及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进行实地参访,近距离观摩新能源发展与生态修复的实践成果。培训还聚焦财务痛点,开设合规管理专题培训。

[编辑:侯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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