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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镜头 | 太原立法“更新”一座城:258条民意如何炼成一部管用的法规?
2026-11-05 17:04:47    来源: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周昱丽)12月1日,一部关乎太原市民生活品质的地方性法规将正式施行。《太原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第一部地市级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在历经两轮意见征集、258条意见建议逐条研究、7次修改工作会议逐字推敲后,即将从纸面走进现实。

从“两站一场”的城市门户提升,到老军营小区这样的老旧片区改造;从桥下空间的统筹利用,到历史文化街区的活化保护——这部5章40条的法规,承载的不仅是一座城市对“锦绣太原城”盛景的复兴雄心,更是一场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链条的生动实践。

立法“先体检”:把民意摸清再动笔

城市更新,改什么、怎么改,群众最有发言权。

“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这一理念贯穿立法全过程。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调研中,分赴摄乐公园、市政桥梁研学基地、老军营小区实地察看海绵城市建设、桥下空间利用、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情况,把立法听证会开到了社区街办。

在文庙街办、千峰街办公园路社区、中吕律师事务所等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者与社区居民、基层干部面对面。一位老军营小区的居民回忆:“当时提了停车难、管网老化的问题,没想到后来真写进了条例。”条例第十五条明确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第二十八条则直接回应——“支持在老旧小区以及周边道路依法设置限时停车、夜间停车、错时共享停车泊位”。

“立法不是闭门造车,要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立法的‘靶心’。”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平说,依托164名立法咨询库成员、2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稿点对点寄送、线上全文公布,两轮征集共收到258条意见建议,坚持“件件有研究、条条有回应”。

从“政策推动”到“法治引领”:一部法规的系统性重构

城市更新涉及规划、土地、资金、审批、安全等多个环节,过去主要依靠政策推动,缺乏系统性的法治保障。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太原城市更新从“一事一议”转向“全周期管理”。

条例构建了“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实施体系,并建立“城市体检—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动态项目库—绩效评估”全过程管理闭环。

在保障层面,条例打出“组合拳”:土地方面,探索租赁、带方案出让、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等方式;资金方面,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财政金融资源,并明确“谁受益、谁出资”的多方共担机制。

针对社会资本参与路径不清晰的痛点,条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为后续制定适配存量改造的土地政策、消防退距日照等技术标准留下接口。太原市住建部门表示,将推动并联审批、落实豁免清单,压缩办理时限,让项目“落得下、推得快”。

“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民生导向贯穿始终

条例第三条将“以人民为中心”写入指导思想,第一条立法目的则直指“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

民生导向在具体条款中处处可见:优先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进公共场所适老化、适儿化和无障碍设施改造,推进海绵城市和韧性城市建设,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活化利用。条例还专设安全责任条款,要求实施主体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政府部门加强全过程监督。

“更新一片、完善一片、满意一片。”太原市住建局局长曹炬表示,将以群众真实感受和实际评价作为检验更新成效的标尺,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优化完善,抓好已建成项目后续运维。

从府城保护更新到太重片区改造,从晋阳湖片区提质到城中村回迁安置,太原正以这部法规为支点,撬动城市发展由增量建设向存量提质转型。正如条例新闻发布稿所言:“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258条民意炼成的40条法规,能否真正让老百姓看到变化、得到实惠,12月1日之后,太原将用实践作答。

[编辑:周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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